1.嚴禁在同一層罐籠內(nèi)人員和物料混合提升。
2.必須佩帶保險帶。
3.提升容器的速度,一般為0.3~0.5m/s,最大不得超過2m/s
4.檢修用信號必須安全可靠。
5.在罐籠或箕斗頂上,必須裝設保險傘和欄桿。
6.井口和井底車場必須有把鉤工。人員上下井時,必須遵守乘罐制度,聽從把鉤工指揮。開車信號發(fā)出后嚴禁進出罐籠。
--山東東達集團安全作業(yè)科